作者/吳政霆
就算沒有讀過魯迅〈阿Q正傳〉,也一定聽過阿Q的「精神勝利法」。作為魯迅筆下最深植人心的角色,阿Q欺善怕惡的懦弱性格,被視為魯迅對中國國民性的犀利診斷。然而,用精神勝利法來自我安慰,真的是中國人獨有的「優良」傳統嗎?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我們又該如何看待精神勝利法呢?
事實上,與其說阿Q誕生自中國,不如說阿Q是受西方思潮影響下的產物。學者指出,阿Q的外型源於西方黃禍論中被醜化的黃種人形象,而所謂的「精神勝利法」,則是從德國哲學家尼采(Friedrich Nietzsche, 1844-1900)的學說得到啟發。
留學日本期間,魯迅首次接觸到尼采學說。從那時起,魯迅就對尼采「重估一切價值」的哲學思想相當折服,尤其醉心於尼采所勾勒的「超人」形象。「超人」顧名思義,即具有強韌意志力,敢於冒險和挑戰規範的超凡入聖之人;站在「超人」對立面的,則是過一天算一天,庸庸碌碌、盲目信從的「末人」──尼采學說中的「末人」,便是阿Q的原型之一。魯迅突顯了末人「奴隸性」的一面,並發明「精神勝利法」的概念,深刻地描繪出奴隸的生存之道。
在〈阿Q正傳〉中,魯迅用三個事件說明「精神勝利法」的運作方式。首先是阿Q與人吵架,挨打了,遂在心裡自認為老子、認對方為兒子,藉此感到心滿意足;其次是阿Q被逼著罵自己是蟲子,便順勢自詡為歷史上「第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」,也算是掙了個「第一」的頭銜;最後是阿Q賭博贏來的錢被搶了,遂往自己臉上連打兩個巴掌,藉此獲得打人的勝利感,哪怕打人的與被打的,根本就是同一個阿Q。
也就是說,精神勝利法的精髓,在於用「精神上」的勝利來代替「現實上」的勝利,以此欺騙自己,在想像中從奴隸的地位翻身,過一回當主人的癮。這樣一種受侮辱者的扭曲心理,自然不是中國人的專利。
阿Q的「精神勝利法」,與尼采所批判的「奴隸道德」頗有相似之處。在《論道德的系譜》中,尼采主張道德上「善」與「惡」的起源來自奴隸對主人的怨恨。在現實中,奴隸無能推翻主人的統治,無能改變自身被支配的處境,遂將自身抬舉為「善」、將主人斥之為「惡」,由此獲得精神上的道德勝利。
回到〈阿Q正傳〉,魯迅呈現了精神勝利法終將導向的黑暗叢林:一個弱肉強食的原始世界。在故事的第三節中,先前作為受侮辱者的阿Q,竟嘗試去侮辱三個比他更弱的對象──流浪漢、知識分子、女人。從中,魯迅要告訴我們的是,被侮辱不見得會讓受侮辱者更具同理心,許多時候恰好相反,反而讓他們更渴望去侮辱別人。
在強者所建構的世界中,我們其實都身處阿Q的處境,因受強者暴力而生怨毒之氣,渴望勝利所帶來的優越感,遂尋找更弱的弱者以滿足權力之欲。換言之,所有人都受到奴隸也奴隸他人,所有人都是阿Q。
要如何跳脫上述強者欺凌弱者的暴力循環,魯迅似乎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。但也許下列這段澳洲小說《項塔蘭》的開頭,能給我們一些啟發:
「我被拴在牆上遭受拷打時,才頓然了悟這個真諦。不知為何,就在我內心發出吶喊之際,我領悟到,即便鐐銬加身,一身血汙,孤立無助,我仍然是自由之身,我可以決定要痛恨拷打我的人,還是原諒他們。我知道,這聽來似乎算不了什麼;但在鐐銬加身、痛苦萬分的當下,當鐐銬是你唯一僅有的,那份自由將帶給你無限的希望。」
這段文字的重點並非原諒對方,而是意識到自己仍有選擇的權力。即便於現實中作為奴隸,在精神上仍保有自由。這份自由是珍貴的,它使奴隸能夠拒絕強者所建構的世界,選擇不怨恨強者,不追求勝利,由此打破強凌弱的暴力循環。
也許,這樣一種對成為強者的誘惑的徹底拒絕,才是精神的自由力量能賦予我們的真正「勝利」。
(本文經故事StoryStudio編輯部調整)
精神勝利法真的能讓人「勝利」嗎?魯迅文學的當代意義
109年8-9月
阿Q正傳
阿Q正傳
